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7年7月25日。详见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6日- 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四)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赫章县城关镇前河路) 报名联系电话: 0857-3232881。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2017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只收打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2017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5)报考限“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的职位需同时提供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团县委或县“引导办”出具的证明;报考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须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6)报考限赫章县户籍(生源)职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户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户主信息页和考生信息页)进行审核; (7)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县外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外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等证明材料; (9)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4)。《报名信息采集表》只提供电子档,填写须与报名表信息一致,报名审核通过后复制给报考单位的报名审核人员,填写错误或不提交的责任自负。 2.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A32、A33、A34、A35、A36、A37、A38、A39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其他职位(A01至A31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减少或取消情况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9:00至16:00。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六)加分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其中:A32、A33、A34、A35、A36、A37、A38、A39职位中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不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以最高一项加分因素算。 1.加分因素政策及分值: (1)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精神,凡在毕节地区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在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在三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根据毕署人社通〔2010〕29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根据毕青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毕节市内(含威宁县)服务的“千人计划”人员给予加分,加分幅度为:服务满1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加3分,服务满2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服务满3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加7分。加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 (2)对符合根据(赫委办字〔2012〕297号)文件精神的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符合加分的考生,当场领取加分确认单,未提交加分材料和未进行加分确认的,不予加分。提交加分材料和进行加分确认的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10日5:30,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加分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村任职”人员和“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县级“引导办”审核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赫章县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附件3);“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千人计划”人员需提交县级团委审核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赫章县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 (2)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由乡镇计生办出具、乡镇党委书记签字、乡镇党委盖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签字盖章的父母属“两户”的加分证明(证明需注明是否符合加分条件)和《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同意还需要提供一份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加分确认处进行确认。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加分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有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加分公示 加分经统一登记汇总后,在笔试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相应的分值。加分公示时间于2017年8月12日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