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湘潭县卫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信息 1、本次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9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名。 2、岗位招聘计划、要求等信息详见附件1:《湘潭县2017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在县内医疗机构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6、服从组织安排; 7、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资质要求。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范围内的专业,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范围内的专业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应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招聘专业 共设置两大类:医学类和非医学类。 1、报考县直医院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共设六个专业。分别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医学影像、病理学、耳鼻咽喉科学。报考县直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岗位医学类设八个专业,分别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含康复治疗等专业)、药学、护理、检验、全科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 2、非医学类岗位设财务人员、管理人员两个类别。 3、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湘潭县2017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报名者须填写《湘潭县2017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县直医院岗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报名。报考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截止。 资格审查。报名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复核。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按发改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