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我院因科研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人员60多人,地址位于临海市江南七一河路57号,主要从事粮油、蔬菜、畜禽、花卉、瓜果新品种的选育、引进与开发;生态和生物工程技术;农产品的安全与生产;农业项目的测试与分析等科学研究。“十一五”以来,共取得各类科研成果25项,有16项获各级政府(部门)奖励20项次,各项科研成果累计推广面积1139.56万亩,产生社会经济效益16.4亿元。 二、招聘计划、条件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 应聘者户籍不限。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生需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留学回国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可以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才网(www.zjrc.com,“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zhrss.gov.cn, “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3、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www.tzaas.ac.cn,“人才招聘”栏目)。其中,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15日,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学术成果、获奖等材料复印件、荣誉证书、在正式刊物上署名发表的文章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发至邮箱:tznkysxm@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名 “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字样)。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中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的原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3、资格审查和初选: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简历等相关材料,依据论文、学术成果、荣誉奖励、职称、学习成绩等,由招聘工作小组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本院网站发布并通知应聘者本人。 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3人,否则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三)考试 根据岗位不同,考试包括面试与技能测试。有关安排将另行在本院网站上通知。 1、面试: 面试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评委量化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技能,采取实验操作、实地考查的办法进行。 (四)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和技能测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权重比例为面试得分60%、专业技能测试得分40%。 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上述确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本院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我院统一支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本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发布请查询台州农业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tzaas.ac.cn。 4、本公告解释权归台州市农科院。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临海市七一河路57号台州市农科院办公室 邮编:317000 电话、传真: 0576-85196500,0576-85198579。 联系人:朱女士,尚女士 附件: 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