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补充规定》(黔东南党办发〔2012〕20号)、《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2〕20号)和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部分单位(部门)急需引进紧缺人才的实际,特制定我县201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一、引进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名额 本次我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4人。(具体拟引进单位和人数及引进人才条件见附表:《剑河县2013年度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 (二)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或中级以上职称人才。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和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楚。 二、信息发布 (一)发布时间:2013年3月7日至4月5日止。 (二)发布内容:剑河县201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等有关事项。 (三)发布方式:贵州公务员网、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jhx.gov.cn/)。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4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所需材料:符合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引进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四)每位应聘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 四、能力测试 对引进硕士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县组织、人社部门和引才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直接进行面谈和测评,根据面谈和测评结果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对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或中级职称人才,同一职位报名人选超过1:3(含1:3)比例以上的,采取面试;如同一职位报名人选达不到1:3比例,直接采取面谈、测评。一个职位在多个片区或各高校都有报名人员并超过引进计划数的,采取在县集中面试(面谈、测评)的方式进行;一个职位只在一个片区(高校)有报名人员或多个片区(高校)报名人员未超过引进职位计划数的,由引才小组直接进行面谈和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和招聘计划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面谈、测评)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在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一)测试时间:2013年5月1日至6月15日。 (二)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职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内容包括资格条件,学历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不符合引进职位资格条件的; 5、2013年7月底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 6、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 7、经剑河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 经面谈、专家评议、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进行公示。 八、聘用 经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剑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审批表》,并附接收意见,按有关程序报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调动)手续,见习期一年。 九、纪律 引进工作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参考人员则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管理服务和业绩考核 1、管理制度。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工作管理。如引进人员拟调离剑河或辞职需及时报告组织人社部门,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县组织人社部门可根据人才的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调剂和交流使用。 2、业绩考核制度。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5年(含试用期)的人才引进合同,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聘期满5年后,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续签人才引进合同。 用人单位每年不定期对引进人员进行一次单独考核,或在年度考核干部时把引进人员作为单列对象进行考核,也可结合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抄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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