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11号)精神,为适应我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的需要,缓解专业课教师紧缺的状况,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工业学校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㈣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1992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7日及以前出生)。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㈦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截止2014年7月7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㈢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㈣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㈤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㈥毕节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㈦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招聘方案及招聘职位表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保障网、学校网公告,时间从2014年7月7日起。 ㈡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 2014年7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㈢报名地点:毕节市工业学校办公室(德龙实验楼三楼) ㈣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或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并交纳100元考务费。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实施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面试(试讲)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毕节市工业学校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实施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及试讲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试讲环节。 ㈠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超过3:1比例的职位,通过面试确定试讲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试讲对象。 ㈡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在3:1比例以内的职位,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试讲环节。 ㈢试讲总成绩为100分,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75分及上者才能进入体检。 ㈣面试、试讲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