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毕节市唯一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医院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7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临床医师职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64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㈦截止到2014年7月30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截止2014年7月10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㈡截止2014年7月10日毕节市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㈣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㈤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㈥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㈦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㈧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2014年7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不含周六、周日) ㈡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原毕节地区医院)紧急救援中心9楼(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 ㈢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②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正式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④已婚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 ⑤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内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简章》,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在毕节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