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简化程序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完善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3年大方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职位表所涉及专业均依据贵州省公务员局网发布的专业目录。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具体要求见《2013年大方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18周岁及以上(1995年3月6日及以前出生); 3、符合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拟聘用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3月6日—3月11日。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3月13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办法: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验证合格)、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5张,具体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下载打印),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第二部分为专业技术实地操作(总分100分),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专业技术实地操作成绩占50%计算面试总成绩。 专业技术实地操作时间:2013年3月15日至3月16日。 专业技术实地操作由招聘单位组织测试,测试地点由招聘单位于2013年3月14日前通知。报考人员需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专业技术实地操作,否则取消专业技术实地操作资格。 结构化面试时间:2013年3月17日。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3月14日下午2:30-5:30,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结构化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结构化面试,否则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13年3月19日上午8:30。 体检报到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职位面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专业技术实地操作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在招考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一)考核政审原则:考核政审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政审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应当成立考核政审领导小组,明确两名及以上人员负责考核政审工作。考核政审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 6、201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审验合格的; 7、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考生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待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按本方案规定不影响聘用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查实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书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审验合格,手续齐全后方能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九、整个招聘过程中,各职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一、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5251738 监督电话:大方县纪委(监察局) 0857—5221501 点击下载:2013年大方县面向社会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