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总工会部分直属单位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宁波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是宁波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承担法规政策咨询、职工信访和维权接待、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职工医疗互助、职业介绍、心理咨询等工作。 宁波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中心是宁波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承担研究拟订全市和谐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办法、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认证以及全市企业社会责任信用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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