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②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③专职学生工作经历专是指思政辅导员、校团委、校学工部门工作经历,不含兼职辅导员、班导师等工作经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3日9:00时至7月8日16:00时。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9日9:00时至7月14日16:00时。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现场资格审核 参加资格审核者须在7月9日(上午9:00-12:00)或7月10日(上午9:00-12:00)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凭就业协议或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凭国外学籍)、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普通高校专职学生经历证明(岗位如需)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西大门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核者视同自动放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时至7月17日16:00时。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www.nit.net.cn)、宁波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及辅导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nit.net.cn)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于2020年9月30日(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4-88229016,联系人:黄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9097,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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