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再行复查。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确定岗位 本次招聘 “按学科类别设置招聘计划,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的办法。即:经考试、体检、考核入围拟聘用人选的考生,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具体应聘岗位。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并明确具体应聘岗位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最低服务年限5年。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的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各个环节的工作将在近期内随之进行,招考的各项信息、公告将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不再采用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敬请考生随时在指定网站关注有关信息。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考试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方案由大同市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另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2-5209151 监督电话:0352-5209263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大同市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xls 大同市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考专业参照目录.xls 大同市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服务基层人员审核表.xls
大同市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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