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每位考生按学科类别报名(只能选报一个类别,不报具体招聘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它学科。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省有关招聘考试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每科考试费50元。 8、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拟招聘人数3倍以上方可开考。 9、计划调整。报名人数不达上述竞争比例的,可经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招聘计划,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及时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共2小时。两科笔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并分别按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笔试的具体安排,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并在考试前公告,请考生随时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试前公告。 笔试后,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对参加笔试成绩有效人数不达招聘计划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教学能力测试前,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依据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① 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② 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③ 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④ 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⑤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产生的教学能力测试空缺名额,按各学科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参加笔试的考生中已无递补对象,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能力测试。 (四)教学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资格复审结束,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教学能力测试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1、教学能力测试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2014-2015年度小学现行教材。 2、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教学能力测试后,依据各学科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并列者,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不达比例的,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要求70分(含)以上,且总成绩为6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