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邯人社[[2011]31号)精神和我县实际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0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临漳县户籍(含临漳县生源或已婚配偶为临漳县户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3、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具体条件按照《临漳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1)、《临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2)执行。年龄计算时间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其它所有需要计算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日为基准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此外,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11月2日至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志于从事我县教育事业工作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条件的原则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须出具: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已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报到的经现场核实后报考)、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报考资格审查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址:www.chsi.com.cn打印)、照片8张(近期免冠1寸正面同底彩色照片)。 4、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5、请报名者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临漳县政府网:www.lz.hd.gov.cn,临漳县教育网:www.lzxjtj.gov.cn)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最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附3)。《报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并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3、每个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开考,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进行相应核减。报名期间,岗位报考信息于次日8:30前在报名现场公布。 4、各岗位报名情况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将于报名工作截止后一周内在临漳县政府网、临漳教育网和县行政服务大厅公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教法等两部分内容。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临漳县政府网、临漳教育网和县行政服务大厅公布。 4、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审验其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最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和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于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周内在临漳县政府网、临漳教育网和县行政服务大厅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官及题目由专人负责联络,题目聘请专业机构出题,面试考官聘请外地专业人员组成。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幼儿教师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只许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等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各组面试成绩在考点门口张贴公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确定(硕士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一批、二批、三批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临漳县政府网、临漳教育网和县行政服务大厅公布。 (七)体检 体检医院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报考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总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确定(硕士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一批、二批、三批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漳县政府网、临漳教育网和县行政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新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流动、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期间不得调动转岗,否则取消其编制和身份。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并自取消考聘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 (二)由县纪委监察部门组成监督组,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 (三)具体事宜请咨询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教体局、临漳县一中、临漳县职教中心。 临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7862708 临漳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8465012 临漳县第一中学咨询电话:0310-7779536 临漳县职教中心咨询电话:0310-7998126 临漳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310-7880338 附件下载: 1、临漳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临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3、临漳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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