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县城中小学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城区中小学的师资满足不了教育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从本县乡(镇、办事处)中小学选调一批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为保证选调教师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科和名额 初中(40名):语文10名、数学7名、英语7名、政治6名、物理2名、历史2名、地理2名、生物2名、体育2名。 小学(60名,含城关三小下属村小1名):语文16名、数学30名、英语6名、音乐2名、体育3名、美术3名。 二、报名条件 1、赣县县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师德考核及2013—2014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 3、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任小学教师只允许报考小学岗位。 4、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任初中教师只允许报考初中岗位。 5、达到规定任教年限: (1)在小坪中心学校和各乡镇村教学点连续工作三年且现仍在小坪中心学校或村教学点任教。各乡镇村教学点名单见附件1。 (2)在湖新、古田、攸镇、白石办事处中、小学(含村小、村完小)连续工作四年且现仍在办事处中、小学(含村小、村完小)任教。 (3)在乡镇中心小学(含村小、村完小)、中学连续工作五年。 (4)定向师范生不论在何校任教均需工作满五年方能报考。 (5)相继在我县同类学校任教年限可以累加作为连续工作年限,外县调入教师在县外学校工作年限不作为本次报考工作年限依据。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于7月17日—7月23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手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15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情况证明表》(以下简称《证明表》,见附件2)到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证明表》须由校长亲自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对《证明表》中以下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教学校及在该校任教年限;2013年9月以来任班主任期限;2014—2015学年绩效考核情况;师德考评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加分情况;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学校和校长。由此引发的信访、投诉,由出具《证明表》的学校校长负责解释。 报名时须交1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缴纳报名费150元(用于命题、考试和组织工作费用)。 2、报名初审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调资格人员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7月27日进行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7月26日下午到教育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评及记分办法 实行考核、考试相结合的考评及记分办法。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1、教学业绩(30分) 以乡镇(校)为单位,以学校2014—2015学年(2014年秋学期至2015年春学期),共2个学期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平均值为依据,根据其在乡镇(校)老师的排名进行计分:进入前40%的计26分,在此基础上,每前进1个百分点加0.1分,依次类推,加满30分为止。超过40%的不计分。 2、理论考试(70分) 参选的教师均须参加所报学科的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教材教法、新课程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