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纪律监督 1、严格招聘程序。充分认识做好教师招聘工作的重要性,程序严格规范,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原则,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严把各个环节的入口关。 2、严格招聘纪律。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明纪律,严格执纪。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坚持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与应聘人员涉及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实行回避。 政策咨询电话:0731-25245310,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教育局纪监室18229130615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市纠风办:0731-28680178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1、2015年茶陵县招聘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茶陵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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