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 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茶陵是国家罗霄山脉连片扶贫开发县,处湘赣边界中心县位置。全县总面积2500平方公里,总人口60余万,辖22个乡镇和办事处。县教育局所管辖公办学校159所,其中普高2所,职业中专1所,初级中学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中心小学18所,村级小学和教学点11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民办学校1所(世纪星实验学校,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公、民办幼儿园242所。核定教职工编制4596个,在编教职工4200余人,学生60000余人,在园幼儿20000余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创新教师引进机制,不断加大教师引进力度,不断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为教育提质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广大教育工作者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先后被评为全省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先进单位、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教育学会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先进县、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先进县、民办教育工作先进县、社区学院建设先进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先进县。但是,随着学生生源的逐年回升,教师自然减员的人数较多,致使我县教师队伍的学历、年龄、学科等结构性矛盾依然较为突出,教师队伍总体缺编。为此,我县建立教师补充的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需要。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岗位名称、数量、条件:(详见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