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4年济宁市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规定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应聘岗位具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人员需提供哪些材料?由何单位(部门)出具? 应聘岗位具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除提供《简章》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 4、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5、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提交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可再次报考该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8、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时填写的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0、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凡考生无故放弃考核体检资格及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记入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11、应聘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应聘人员笔试时只能凭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12、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用书和培训班? 2014年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13、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教育岗位咨询电话:15725377803 医疗岗位咨询电话:15725378807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1572537360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72537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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