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历层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80名、第一幼儿园幼儿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根据招聘计划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三)年龄在 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其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四)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六)拟报名人员有本方案第八条所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4年8月1日至7日在泊头电视台、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泊头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泊头市第四中学。咨询电话:0317-8185126;0317-8187123。 (四)报名查验核实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全日制学校毕业生同时提供就业报到证;非全日制学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四张、复印查验核实的相关证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报名费用:收取报名费、笔试考务费 100元/人。 (六)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 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剩余计划优先分配到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较大的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 六、招聘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出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费用不再退还。 七、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聘请外地评委对讲课、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评定的办法。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于8月12日至13日到市人社局事业科领取准考证,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招聘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高中、初中、小学所学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新课程标准。招聘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师德教育、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资格复核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按 1:1.5的比例;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教师岗位按1:2的比例,分别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各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的,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报考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讲课,满分为100分。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分为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满分 100分,其中:说课60分,专业技能测试40分。 3、报考小学教师讲课(说课)内容为小学现行教材内容,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说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准备教案设计 60分钟,然后进行讲课(说课),讲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时间5分钟。 4、专业技能测试(满分40分) (1)音乐专业:声乐(清唱)、器乐(自选一种)、舞蹈(自备磁带),曲目自定。测试15分钟,除钢琴和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 (2)美术专业:美术字、手工制作、命题创作(画种不限,材料自备)。其中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 60 cm,宽不超过 40cm,手工制作由考点统一准备材料。测试时间150分钟。 (3)体育专业:测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每项各测试时间5分钟。 (4)信息技术专业:测试计算机硬件维护与软件操作。测试时间90分钟。 5、 幼儿教师面试(100分) 面试分为:说课(50分)和基本技能测试(50分)两部分。 (1)说课:时间为6分钟。说课选用省编幼儿教材 (中大班)。 (2)基本技能测试:(每项10分) ①讲故事(时间3分钟)。 ②唱歌技能测试:自选一首歌曲演唱。 ③乐器技能测试:自选乐曲一首(提供电子琴,其他乐器自备)。 ④舞蹈技能测试:自选舞蹈。 ⑤美术技能测试:根据主题画一幅简笔画、命题手工,测试时间为40分钟(材料统一提供)。 八、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予以考察。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负责牵头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且在报名前未取得《结论证》的人员。 (二)报名时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五)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六)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七)现役军人。 (八)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九)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因考察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十、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问题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监督电话:0317-8180584 十一、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泊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待遇1150元/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办理列编列支等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教师应按照空缺编制、空缺岗位情况进行配备,要充分照顾我市教育力量最薄弱的偏远、贫困地区学校,依据各专业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安排学校。 十二、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由纪律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十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本方案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相关工作安排,由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泊头教育网站及时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事宜招聘办公室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附件: 1、泊头市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泊头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日 更多相关信息: 小编推荐: 官方微信 woshigwy QQ交流群 23808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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