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考试范围:招聘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总分100分。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综合知识为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总分的20%。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8日到泸溪县教育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2014年8月9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内容为试教等)。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不合格,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及待遇 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一经聘用,必须安心到应聘学校工作,三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 七、本方案由泸溪县教育局、泸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4265960(泸溪县教育局) 0743—4263875(泸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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