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7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专业对口、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拟招聘岗位及应聘基本条件 (一)拟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 (5)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全年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由海南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受理;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海南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引进报名表》(附件),并发送到海南大学招聘邮箱。 招聘邮箱:haidazp@vip.163.com 咨询电话:0898-66271136 2.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常年对外公开,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与应聘人员情况,由相关二级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考核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分岗位、分批次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 3.考核 由各二级单位的领导、教授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5人或7人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考核以面试或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照考核情况登记表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量化计分。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4.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并组织通知安排体检。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5.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分批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及其他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纪检监督电话:66279055 附件: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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