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2014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115个,具体岗位详见《2014年翠屏区面向全国引进考调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翠屏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和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近三年及其以上(以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的时间为准)任教经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与报考职位对应,身体健康。 (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县(区)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 (2)获得县(区)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星级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二等奖(含省级三等奖)或县(区)级赛课一等奖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获得市(地、州)政府教育成果奖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高中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获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质量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 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并签章的“四川省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者; 2、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乡镇党委、政府及其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三等奖或县(区)级赛课二等奖以上者(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具有连续5年以上高中同学科任教经历,目前仍然在普通高中任教的教师,并在普通高中任教过程中取得上述“1”项条件中规定的荣誉之一者,年龄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参加考调教师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如报考岗位年龄最大为40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报名截止之日前未满4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年龄、经历、工作年限等一律以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同时带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翠屏区2014年考调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6日—17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宜宾市人民广场14号(少年宫侧)】。 3、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调的中小学教师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二)笔试:幼儿园、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非高考学科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普通高中高考学科教师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参加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考调不进行笔试,由选聘学校直接进行综合考核。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4年 7月21日下午15:00―17:30,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翠屏区教育局人事师训科(柳家街)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7月22日上午8:00—10:00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014年7月22日下午5:30后在翠屏人才网(网址:http://www.cprc.gov.cn)、翠屏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ybcpedu.cn)上公布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的岗位,划定进入综合考核最低分数线,达到拟选用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核,若该岗位全部参考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则该岗位取消。最低分数线以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中的入闱人员最低笔试成绩为准。 综合考核包含基本情况考核和说课,其中基本情况考核满分10分,说课满分90分。说课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基本情况考核内容为2009年以来的获得荣誉、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评比四项,基本情况考核总分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具体加分办法为:1、获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县(区)级加2分、地(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本项可累计加分,但同一次评奖,获得两个以上荣誉称号的,只按最高层级加分。2、获得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县(区)级加2分、地(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本项不累计加分,有多项荣誉的按最高荣誉加分。3、获县(区)级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1、0.5分,获地(市)级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1.5、1分。本项获奖加分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分年累计加分。4、年度考核优秀每年加1分,累计加分。 考调高中、职业中学(含在翠屏棠湖外国语学校任教)教师的综合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调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综合考核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领取综合考核通知单时间:2014年7月23日下午3:00—5:00持本人身份证在翠屏区教育局人事师训科领取。携带2009年至今的如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基本情况考核,证书类别: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县(区)级及其以上的教学质量等级奖证书和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综合考核时间:2014年7月25日。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综合考核通知单进入考场。 (四)聘用成绩计算 要求笔试的岗位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不要求笔试的岗位的聘用总成绩为综合考核成绩。 (五)体检和政审 按照聘用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政审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选岗及递补 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按聘用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该岗位空缺名额,按照聘用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考调人员必须于2014年8月25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相关手续,办理基本人事代理,否则取消聘用。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cprc.gov.cn(翠屏人才网)、http://www.ybcpedu.cn(翠屏教育信息网)。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1—8237647 8237648;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31—8205965、8206177。
二○一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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