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晋中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灵石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学科及名额 1、灵石一职中专业教师3名。汽车运用与维修1名、焊接技术应用1名、机械电子工程1名。 2、初中教师7名。数学3名、地理2名、物理2名。 3、小学教师60名。语文16名、数学16名、音乐8名、体育8名、美术8名、书法4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5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美术1名)。 4、幼儿教师30名。 5、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为全额事业人员,幼儿教师为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全额事业人员标准执行,由县财政全额负担)。 6、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待幼儿教师编制下达后,不再另行组织考试,按事业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聘用为全额事业人员,并办理入编手续。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灵石一职中专业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要求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儿教师:①幼儿、学前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初学历为全日制幼儿中等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后取得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6、具有相应学段(或高于)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一职中专业教师的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但在聘用后一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7、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6年1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③、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④、曾任各类代教(包括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等)期间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⑤、已经考试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人员,但试用期未满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 2014年7月7日至9日 2、地点: 灵石一职中 3、要求: ①报考灵石一职中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业。 ②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初中或小学)报考一个学科。 ③报考人数与聘用人数之比不得少于3:1,否则将按实际报名人数缩减招聘人数。 ④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时须带: (1)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须从灵石教育信息网下载<网址:www.sxlsedu.net>,电脑填写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2)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或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红底彩照4张。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考务费110元。 未领取相关证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教师资格证证明(须加盖学籍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字)。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灵石教育信息网下载(网址:www.sxlsedu.net),电脑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手工填写无效。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014年7月15日持缴费收据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 4、报名资格审查:由教科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负责,其中教科局负责审查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个人学籍档案;公安局负责审查户籍和年龄;人社局负责审查“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报名人员所需相关证明。准考证由人社局统一发放。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内容:灵石一职中专业教师为:所报专业本科内容占90%,教心学占10%;初中教师为:所报学科本科内容占90%,教心学占10%;小学教师为:所报学科专科内容占90%,教心学占10%;幼儿教师为: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内容占90%,教心学占10%。 ③、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讲课(方案另定) 参加讲课的考生按所报学科招聘名额的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讲课总分为100分,讲课成绩不达70分的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讲课成绩×40﹪。 五、体检、考核 1、参加体检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及学科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晋中市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核,采取审查相关证件和档案以及向公安派出所(居委会)调查了解的方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1、经考核合格后,考核合格人员按要求时间(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将个人档案、报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交教育科技局进一步复核,复核无误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和教科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幼儿教师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县人社部门鉴证。 2、今年新聘用的初中、小学教师全部分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幼儿教师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前10名分配到城区幼儿园,其余20名分配到乡镇中心园工作。新聘用教师5年内不得流动。 3、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所有被聘用的考生,必须在接到分配通知后3日内到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4--7618108(人社局) 0354--7618614(教科局) 监督电话:0354--7612911(监察局) 灵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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