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前组织应试者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采用问答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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