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教育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通过考试、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和市(县)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2014年9月上旬完成)。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按本市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各市、县(市、区)应开设专门的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聘用人员按时到岗任教。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的聘用合同为五年以上,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岗代课人员聘用为公办教师,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以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 十、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宜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梧州市教育局与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二)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联系方式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咨询电话:0774-3817628 梧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74-3824791;邮箱:jyj3824791@126.com。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3859952转801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3823707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2661870 梧州市苍梧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2671533 梧州市藤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7291626 梧州市岑溪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8224181 梧州市蒙山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6282034 附件1:梧州市2014年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梧州市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照顾加分表(代课人员).doc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四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