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快建设教师队伍的步伐。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中小学教师的通知》(桂教人〔2014〕33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4〕20号)和《关于印发〈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4年7月12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 梧州市各级教育部门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425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市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教辅岗位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合格学历。 (五)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六)资格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含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 2003年6月30日前经县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并经核定、公示、备案的在岗代课人员,2014年7月31日止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具体见《计划表》招聘对象范围),可报名参加招聘代课人员专设岗位考试; 5.在岗代课人员还需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代课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任教证明、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报名结束(6月14日)前提供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才能报名考试;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计划表》)。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4年7月31日为界;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24:00时以前;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五、报名 梧州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填表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在梧州市人才网 (http://www.wzrc.gx.cn/)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栏目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梧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5-30k,照片上传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4年6月7日9:00时-6月14日17:00时 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及要求详见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