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公办幼儿园幼师简章 “中部第一县”、雄居“全国百强县”第8位的长沙县热诚邀请优秀人才加盟。为充实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强县,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长沙县镇、街道(不含星沙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46名,幼儿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实行合同聘用管理;列入备案管理,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所有新招聘教师、幼师均享受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岗位 1、长沙县各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附属第三小学(长沙县龙湾小学)
3、长沙县各镇(街道)公办幼儿园
四、报考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专业意识和专业能力强,能胜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年龄要求: (1)报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年龄需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湖南一师三附小教师岗位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幼师岗位年龄需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资质要求: (1)报考义务教育学校和湖南一师三附小岗位: 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所获本科属第二学历,则第一学历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大专),所报岗位应与本人的毕业专业一致(“科学”岗位报考专业可为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相关专业),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英语、音乐专业须二甲及以上),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属2014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则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件或证明。 (2)报考幼师岗位: 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4、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察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均不得报考。 6、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六、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信息网、长沙县教育资源网等媒体同时发布。 七、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 5月22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记住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职位选择与修改: 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长沙星沙人才网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7:00发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第二阶段:确认报名信息 1.确认时间和网站 报名确认的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9:00至5月24日17:00,报名确认的网站为长沙星沙人才网。 2.上传照片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3.注意事项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职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本岗位计划。 5、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28日至5月29日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八、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以准考证为准),上午9:30—11:30。 2、笔试科目及内容: (1)义务教育学校和湖南一师三附小教师岗位 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合卷),其中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学科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以所报学科高中知识为主,部分涉及高等教育所学知识。 (2)幼师岗位 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合卷),其中教育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知识占2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8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查询:2014年6月13日开始,考生可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查询笔试成绩。 5、查分: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14年6月16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向县教育局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成绩查询及查分以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九、资格复审 1、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同一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所有并列名次人员均入围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县教育信息网、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身份证、毕业证(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但在考察时须提供毕业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则在同一职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核由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构成;幼师岗位考核由试教、才艺展示构成;其他岗位考核即为试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另行在长沙县教育信息网、长沙星沙人才网上公布。 十一、综合成绩计算 1、所有岗位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2、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 幼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40%+才艺展示测试成绩×2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 十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试教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不按时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空缺人选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综合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试教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凡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发布。考察如有不合格者,空缺人选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综合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试教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十四、公示及聘用 笔试、考核、体检、考察等阶段的结果将进行公示,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县教育信息网(http://jyj.csx.cn)、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若招聘人员中有自愿放弃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五、其他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报考长沙县各镇(街道)学校教师岗位及幼师岗位的所有聘用人员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所分配学校为初级中学、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均在星沙城区外的镇或街道),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高低自主选择,签订聘用合同。 3、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2)技术支持: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31-84062128 4、本简章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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