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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半年四川巴中平昌县中小学教师招聘166人公告

来源:平昌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5-11 14:19考德上教育V

平昌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66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昌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完全符合公告及《职位表》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报考初中教师应于报考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于报考前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要求见《职位表》)。

5、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6、报考考生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5月16日至199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三)限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单位至少工作满三年的;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8、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21日上午12: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报信息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考者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2、填报表格与上传照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平昌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0-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报考者依据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反馈报考者,上传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复审、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教育公共基础、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按100元缴纳),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24:00。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5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到平昌县教育体育局10楼1号(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9号)办理退费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按岗位学科计算,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历史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学科总人数之比应不低于2:1,其余学科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学科总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小学语数以外的学科调减或者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调增到小学语数岗位,调增后的小学语数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学科总人数之比仍应不低于3:1。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于笔试前在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通过网络将所缴费用退回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4年5月27日至5月29日24:00前登录考生之家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以及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在平昌县境内服务的各类人员),于2014年5月29日(上午8:30—下午6:00)向平昌县教育体育局10楼1号(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9号)提供相关加分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试进行,所有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科目

一是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进行命题。

二是专业学科。按报考专业学科要求命题,初中岗位参照高考命题要求命题,小学岗位参照中考要求命题。

(三)笔试分数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学科笔试均实行100分制计分。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学科笔试成绩×50%。

(五)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于2014年6月13日通过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考生之家网公布,并同时公布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及查分安排。

(六)查分

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平昌县教育体育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学科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将于公布查分结果时一并在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考生之家网公布。

七、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学科拟聘总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分高者进入;如专业科目分也相同,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高者进入,如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仍相同,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再按加试成绩决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时间及地点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昌县教育体育网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办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公告要求携带《报考信息表》1份(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或学院鲜章)、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八、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通过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公布。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修订意见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核

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递补。

十、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教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递补。

十一、选择岗位

(一)人员确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为参加选择岗位人员。

(二)选岗办法。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因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相应学科岗位选择。

(三)选岗时间及地点。选岗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和平昌县教育体育网(http://www.pcjyty.gov.cn/)通知。

十二、聘用

(一)拟聘人员参加选岗后,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所聘人员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三、纪律要求

(一)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人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相关提示

(一)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通过网站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自行负责整个招考过程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本公告由平昌县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2816 0827—6227973

附件:平昌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2014年5月9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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