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选调人员的录用 (一)确定拟选调人员。根据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拟选调人员与选调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遇同一职位拟选调人员成绩并列,并同时符合选调条件的,由领导小组研究是否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二)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对拟选调的人员进行追踪考核。由江口中学选调职员工作小组到报考人员原单位对拟选调人员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追踪考核,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四)凡已被确定为选调人员,其本人又不愿意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并要求写出自愿放弃选调的承诺书,领导小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调人员。 (五)选调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学校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选调,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 八、工作要求 (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严肃、认真、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县纪检、监察、人社、公安、计生等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二)参加面试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取消其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九、有关工资待遇 被选调人员的劳动工资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如涉及专业技术职称出现解聘原有职称岗位的问题,本人必须向县教育局写出服从解聘原单位所聘职称的书面承诺书。 十、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霞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鸿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智学 县政府办主任 刘小清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曾淑丽 县纪委第一纪工委书记 沈建斌 县监察局局长 李义东 县财政局局长 詹忠才 县编委办主任 秦 杰 县教育局局长 冉启明 县人社局局长 雷江文 江口中学校长 杨秀宽 县计生局局长 冉光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秦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谭政、雷江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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