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特制定本简章。 一、范围和名额 (一)遴选范围 1、公务员岗位:县、乡两级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参公管理人员)。 2、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县、乡两级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3、事业岗位:县、乡两级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的,需按新岗位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二)遴选职位及数量 1、公务员岗位6人; 2、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3人; 3、事业岗位34人。 (三)遴选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公务员或参公岗位的还需具备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报考团县委的工作经历可放宽至1年; 3、县、乡两级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在公务员(或参公)岗位工作须达5年以上(含试用期)。 4、除试用期外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 5、年龄要求见职位表;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其他岗位有限制性规定; 4、不符合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相关规定的; 5、担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编制遴选职位计划、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调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7月18日至7月21日在习水县党建网、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3日; 2、报名地点: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具有本人身份证照片的户籍证明。 (2)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习水县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4)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4张。 (5)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时,须出具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岗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报考者应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习水县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如果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者本人填写,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1、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2、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拟遴选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结束后,于2014年7月24日前将减少遴选计划人数和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3、报名成功后,报考者须于2014年7月 25日到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即取消遴选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9:00—12:00,笔试为闭卷考试,由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习水党建网、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拟定工作方案,报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遴选单位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的,可结合面试进行,专业水平测试分按照面试总分的30%计入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星期三),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习水党建网、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六)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总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体检由遴选单位按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遴选资格,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抽选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九)公示 本次遴选将根据参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动(或试岗)的人员,并在习水党建网、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完善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通知其到报考单位工作。 遴选岗位实行试用期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岗位不实行试用期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即时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习水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 0852-2732333; 0852-2525003 监督电话: 0852-2520034(习水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 中共习水县委组织部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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