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考核。专业考核主要包括上课(试讲)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基础课教师专业考核主要为上课(试讲)。技能课、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考核,除上课(试讲)外,还需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专业考核的成绩,按不超过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学校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嘉兴教育网公示。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入围学校考核。 3、学校考核。入围学校考核人员,可以根据各学校的招聘岗位,持本人身份证、应聘材料和招聘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等,向招聘学校提出应聘报名(在职教师的应聘报名,只限于原报名学校)。 招聘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包括毕业生的学业情况)、教育教学能力及工作实绩等。 学校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学校考核的成绩,招聘学校对考核对象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后,按1:1的比例提出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 综合成绩由专业考核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组成。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考核成绩×70%+学校考核成绩×30%。 (四)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不符合体检标准或因其它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不足的再在进入专业考核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根据岗位要求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在嘉兴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公开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聘用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各学校应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委托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4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 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招聘工作接受人力社保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对违纪违规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 有关电话 1.咨询电话:0573-82069789。 2.监督电话:0573-82082548(市教育局监察室)。 3.嘉兴教育信息网:http://www.jxedu.net.cn/。 附: 2、《嘉兴市直属学校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用.doc 3、《嘉兴市直属学校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社会人员和在职教师用.doc 嘉兴市教育局 二0一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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