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聘园长、副园长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教师、医务人员、保育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30日后出生); 5、其他要求: 报考园长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幼教发展特点和法律法规,有5年以上从事幼教工作经历,具有幼儿园中层管理(含幼儿园副园长、园长助理、保教或教研岗位负责人,或同等岗位)工作经历2年以上,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文件。 报考幼儿园副园长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幼儿园中层管理职务2年以上; 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等师范以上幼师专业毕业或大专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医务人员须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有医师资格。 报考保育员须为女性,东方市户籍(含东方生源),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对幼儿充满爱心。 6、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7、具体详见《2013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1、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政府网站、东方市电视台、海南日报社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24日。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上午08:30—11:30;下午 15:30—17:30。 (3)报名地点: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东方市市政府一号办公楼3楼)。 (4)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小组组织现场报名,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交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园长、副园长岗位时需提供)等本人有效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以及《2013年东方市教育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可网上打印,但报名人承诺处需手写签名)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下材料进入政审阶段后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少数民族证明、本人及配偶婚育证、计划生育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等材料。 报名后,各考生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项,且各个考生应实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dfgov/index.html) 。 (5)其他事项:根据规定,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笔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下,根据自身情况,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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