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7.特聘教授保证聘期内全职在本校工作。 8、中外籍院士、国际重大研究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以及与此资历相当的国际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优先考虑; 第二 科研业绩条件(近五年) 1、学术论文 (1)从事理工科的应聘人员在本学科权威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被SCI全文收录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5篇(含)以上或被EI全文收录的本专业学术期刊论文20篇(含)以上。 (2)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的应聘人员在本学科权威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含)以上。 2、科研项目 应聘人员主持过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过省部级重点项目至少2项。 3、获奖成果 获国家级政府科技奖1项(前五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第一完成人)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2项(第一完成人)。 海外应聘人员的如学术论文业绩特别突出(超过50%以上),则其他条件可以放宽,但应提供相应科研项目和成果奖项资料,供专家评判。应聘人员在教学上如作出突出贡献,为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或指导者,其科研业绩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中1项。 五、高层次人才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可来电、来函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人事处 邮 编:201306 联系人: 吴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8621-38284245 传 真:8621-38284238 电子信箱:hfwu@shmtu.edu.cn;xjzheng@shm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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