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市民族职校 8681769 招聘监督电话:市教育局监察室 8202815 附件: 2.六盘水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报名表 2013年9月10日
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 2014国家公务员 政法干警考试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46614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