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 持有《教师资格证》。①报考职业中专音体美教师职位必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其余专业两年内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②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必须持有小学教师资格及以上资格证,幼儿教师没有取得幼师资格证的两年内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 1.职业中专教师:①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汽车驾驶与维修需专科及以上毕业,会计专业需具备会计证),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 2.小学教师:①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 3.幼儿教师:①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②专任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保育员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10日下午5时止。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介绍信或推荐材料)、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公办教师、特岗教师不能报名。 五、考试程序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现场试教(面试),文化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实行闭卷考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根据专业特点另加专业素质测试;现场试教(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采用适当形式进行。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职业中专教师、小学教师按专业考试成绩占50%,现场试教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幼儿园教师按专业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一)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7月14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宁远一中。 3.考试内容 ①小学教师:考现行初中、高中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 ②幼儿教师:考现行学前教育语文、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等教材中的内容。 ③职专、小学的音乐(舞蹈)、体育、美术3个岗位及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的考试包括文化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文化考试内容为高、初中对应学科教材内容。其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信息技术4个岗位的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