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充实教职工队伍,蚌埠市教育局根据局属各学校2013年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39名教师和工作人员(含蚌埠二中选调12名在编教师)。为确保招聘(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选调)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及具体单位的要求;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招聘:根据不同学科(专业)需求情况,分为两个层次进行招聘。 1、硕士研究生(共18名) 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毕业研究生,要求取得硕士学位,具备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且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岗位及人数:语文3人、数学4人、英语2人、物理3人、生物1人、历史2人、地理1人、信息技术2人,共计18人。 2、大学本科毕业生(共9名) 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音乐、体育学科考生要求是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硕士毕业研究生,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形象设计与表演专业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教师资格暂不要求,但必须在录用后两年之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生物实验教师、图书管理员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其中生物实验教师要求具备高中生物教师资格;校医要求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岗位要求报考所用学历的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校医岗位要求专业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卫生护理。 岗位及人数:音乐2人(其中舞蹈方向1人),体育3人(其中乒乓球或羽毛球专业1人,健美操方向1人),形象设计与表演专业1人,生物实验教师1人,图书管理员1人,校医1人,共计9人。 各岗位招聘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6)蚌埠市(含所属县区)在职在编教师。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选调: 1、选调范围:全国在编高中教师。 2、选调条件 (1)年龄要求:按蚌人社[2010]81号文件规定,选调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学科可以是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并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在高中从事所报学科教学3年以上。 (3)须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相同专业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因受岗位设置限制,本次选调教师要求具备中学一级职称。具备中学初级职称的985、211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 (5)下列三类教师优先: ① 省级教坛新星、省级优秀教师、省级模范教师。 ② 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教坛新星。 ③ 按蚌人社[2010]81号文件规定配偶在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一般应为三年以上)的在编教师。 上述三类人员经审核符合优先条件可直接进入面试,如果具备中学高级职称也可以报名,但入编后必须按照《蚌埠二中岗位设置方案》定岗。 选调岗位及人数:语文2人、数学3人、物理1人、化学2人、生物1人、音乐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共计12人。 选调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选调人员在报考前应征求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考试成绩优秀拟录取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或不定等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在本简章发布前,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先期发布的招聘(选调)信息内容与本简章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简章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