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单位将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聘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信息的发布 鹤壁教育信息网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网站设置公开招聘教师专栏,有关招聘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及时登录查询。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392-3317955 3330295 附件: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壁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