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2013年7月5日上午9:00在鹤壁教育信息网公布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因取消招聘岗位需重新改报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重新改报其他岗位。不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或不愿重新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保证。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请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9日(上午8:00—11:30点,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交费票据到鹤壁市淇滨小学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技能)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并在鹤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以鹤壁教育信息网公布为准。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按所报学科从市直学校现行教材中抽取,现场准备时间为15分钟,讲授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