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毕人社复〔2013〕465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2名(其中县城中学教师99名、中职教师10名、乡镇幼儿教师50名、特殊教育教师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黔西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岗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黔西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聘对象:普通院(职)校中师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县城中学教师职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并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县职中教师职位的,要求普通高(职)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乡镇幼儿教师职位,要求普通学校中师及以上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殊教育职位,要求普通学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并具有教师资格证。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3年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截止2013年7月1日黔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7.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8. 截止到2013年8月2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9.已报考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13年 6 月 21 日— 26 日,每天上午9∶00-11∶40,下午14∶30-17∶40(节假日正常报名)。 ㈡报名地点:黔西县教育局。 ㈢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2013届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报名表》。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简章》,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