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接收手续。 咨询电话:0731-58292074 ( 肖老师 周老师 ) 附件:湘潭大学2013年非教学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湘潭大学 2013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