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省政府办公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hu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 午15:00-18: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人事部(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省政府机关大院3办公楼2楼210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执业资格证必须于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人事部(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省政府机关大院3办公楼2楼210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其中,现场教学活动组织50%、专业基础技能30%(绘画、器乐、声乐、舞蹈)和现场答辩20%。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9990039、81112587 (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人事部) 举报电话:0731-89990100(办公厅机关纪委) 附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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