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现设有20个学院(教学部),80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国家重点学科 ,2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9个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管理人员、机关专技人员、实验人员和学生辅导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我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5、满足附件中具体岗位的条件要求。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9日。 2、资格确认时间:2013年6月1日。 3、现场资格确认地点:湘潭大学人事处。 4、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 “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对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同时通过电子邮箱(xtursk@163.com )投递《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文件大小不超过2M的其他相关材料。 现场资格确认:请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6月1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等证件(或证明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带毕业学校推荐信)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到湘潭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学校行政办公楼411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同放弃。 5、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上予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6、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 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①机关管理岗位(含审计处审计2岗位)、学生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两部分。 ②会计岗位(含审计处审计1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与会计知识。 ③实验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知识(包括实验室管理有关规章、规定)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若某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笔试合格线降低为50分,若降为50分后,笔试成绩合格者仍达不到1:3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①机关管理岗位、学生辅导员岗位: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 ②会计岗位:采取实务操作方式。 ③审计岗位:采取实务操作方式。 ④实验员岗位:采取直接面谈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谈占50分,实际操作占5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线为6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