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4月20日通过县电视台、县教育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4月23日至4月2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磁县职教中心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2012年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从“磁县教育局网”下载打印填写,也可在报名现场免费索取,一式两份,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两份)、8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报名当日进行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并且必须齐全,缺一不可。所有证明信、复印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除外)都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资格审查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者对该岗位进行调剂,并进行公示。 (6)准考证发放: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5月6日至8日上午8:30—下午5:30到磁县职教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各岗位报名情况在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课改理念、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和近一年时事政治)和专业知识(所报学科的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8时30分--11时00分(15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5月20日在“磁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cxwjt.net.cn)发布。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委托教育科研机构命题。考点选择、考场安全、监考巡考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结束后,委托教育科研机构判卷并登统成绩,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采取责任到人的措施,确保命题、判卷质量和试题安全保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用时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大门口张贴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县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 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有面试评委资格的外地专家担任。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6.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低排序进入体检(研究生、985本科生、211本科生、一本、二本、三本、大专)。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等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汇总后,在“磁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所缺名额依次按岗位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本公告由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