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2014年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150人。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指标 1、普通高中12人:
2、职业高中3人:汽修1人、电子电工1人、机械1人 3、小学教师共105人: (1)文化课教师37人 (2)音乐体育美术教师30人:音乐10人、体育12人、美术8人(含书法1人) (3)偏远校点教师共38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相关条件及要求 (1)普通高中教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师范类专业且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职业高中教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3)小学教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4)幼儿教师:全国普通中、高等学校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幼教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3、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5、县外教师报名时须持有本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7月11日-7月17日) 通过青龙教育网、青龙人力资源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7月18日-7月20日下午5:30) 报名需本人到场,持报到证(人事代理协议或2014年应届毕业生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已婚报名人员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填写《青龙县2014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审查合格后当场微机摄像。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缴纳综合考务费100元。报名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 (三)资格审查(7月21日) 由青龙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考试。 7月23日上午10:00考生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及考生须知,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7月24日-25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