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占40%,教师说课及答辩成绩占40%、教师专业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定向招聘岗位总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学段、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