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深度贫困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资格复审内容,为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证等。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设在深度贫困县所在市州。 3.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州实施。 4.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为1:2。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与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按照管理权限,对拟录用人员在相应市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报考人员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网站、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和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与专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自暂缓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应终止录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最低服务年限 专项招录到乡镇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应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才能参加遴选、选调,进行转任。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五年或长期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见《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刑法相关条款》(附件5)。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对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2年内不得报考湖南省公务员。 十、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9372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0731-85063791、84688383 (三)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0731-85063794 (四)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邵阳市委组织部0739-5320950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5026030 张家界市委组织部0744-8225514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4-8230179 怀化市委组织部0745-2337005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5-2715981 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0743-8239864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3-8222916 十一、本次招考政策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报考证明(格式) 3.诚信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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