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3月10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任职、现役、辞退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6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00至3月28日17:00。 在此期间,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直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也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的报名链接登录“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 2.需要提前资格审查的职位 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职位的人员,需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面推荐,经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每天发布一次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