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报考本市(州)基层党政机关、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加上加分,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条件等。 (七)确定选调对象 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确定为选调对象,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研究能否作为选调对象。 (八)初任培训 确定选调对象后,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集中进行初任培训。 (九)报到录用 培训结束后,选调生按要求到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手续完备的,办理录用公务员有关手续。至2015年12月31日,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选调生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前在乡镇、村、社区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选调生在分配单位2年内,一律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其他单位,在分配单位工作满2年但不满5年的,可在乡镇之间调动。 选调生安排到基层乡镇(办事处)的村(社区)工作的,同时明确为同步小康驻村大学生村官,是党员的可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不是党员的可担任村主任助理,在村(社区)工作时间至少1年。 (十)档案转递 省内外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分别寄有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档案转递也按上述方法办理。 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调生档案。 (十一)纪律监督 选调生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选调生招录工作中有关具体事项,将在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网站或各市(州)公务员招录相关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址:www.gzzzb.gov.cn 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网址:www.gzrs.gov.cn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网站:www.gzsjyzx.com 简章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85892143 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咨询电话: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0851)86209103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851)86697733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咨询电话: 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0851)86822342、86814517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咨询电话: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0851)86571360 附件: 附件1: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职位表.xls 附件2: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rar 附件3: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加分申请表.rar 附件4 :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及咨询电话.rar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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