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由遴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1、笔试。笔试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分为6类:(1)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2)公文写作类岗位,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和水平;(3)法律类岗位,主要测试法律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4)公安类岗位,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5)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应知应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按中学和高校两类分别命题;(6)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按医疗、检验、护理、中医、公共营养五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且影响录用(聘用)的,进行加试。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遴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遴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招聘)资格。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考试有关信息在滨州市委组织部网站(www.bzzzb.gov.cn)、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zhrss.gov.cn)、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162280,3183907,3162973,3162948。 关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请咨询各遴选(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点击下载>>> 1.2015年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2015年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参加2015年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4.2015年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有关问题解答.doc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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