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市直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九江市2015年市直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jjrs.gov.cn)查询。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范围: 全市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中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1、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市、区)直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 3、编制、人事关系不在九江市的人员,不列入公开遴选的对象范围。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法律、法规或公务员招录政策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最低服务年限。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 3、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和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遴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对照江西省2015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3); 除另外明确之外,此次遴选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其中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下级机关转任至本级机关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职位的,报名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18日8:00至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 大道166号,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主楼2号楼D213-215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报名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推荐介绍信(副科级以上干部须经当地组织部门同意)、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2、2013、201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贴好1寸照片; (7)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需现场缴费,每门科目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