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试用期管理
对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视情况按试任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璧山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璧山县纪委负责全程监督,邀请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工作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璧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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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拔咨询地点:璧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璧山县委办公楼5楼)
公开选拔咨询电话:41436318 15102355559
传真电话:41427298
公开选拔举报电话:璧山县纪委信访室 41416200
璧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41418726
附件:
1.重庆市璧山县2013年公开选拔部分县管领导干部职位和报名资格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