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为“全面升级提速,赶超主城发展,加快建成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璧山”提供人才保证,经璧山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6名县管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和《璧山县公开遴选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职数 (一)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副主任1名; (二)璧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1名; (三)璧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1名; (四)中共璧山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 (五)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副校长1名; (六)重庆市璧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凡符合条件的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各选拔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璧山县2013年公开选拔部分县管领导干部职位和报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年龄、任职时间等均计算到2013年6月30日。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干部职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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